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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范江河
编辑 | 李壮
证监会的一纸处罚书,将一直看似无实际控制人的四环生物“找到了”它的实控人,该实控人便是由陆克平掌舵的“阳光系”。如今,深交所下发问询函,要求四环生物说明其与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对象之间发生的所有交易,更多内幕或将就此揭开。
9月23日,四环生物发布公告称其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就四环生物及陆克平涉嫌于2014年~2018年间虚假记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2014年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违法情形作出了相关处罚。其中,对四环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60万元罚款;对陆克平指使四环生物从事信息披露违法、买卖“四环生物”等违法行为合计处2734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至此,四环生物在今年1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调查一事告一段落。但深交所继续要求四环生物就与实控人之间的详细关联交易进行逐笔说明。《红周刊》记者梳理发现,深交所的要求确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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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版”江苏阳光控制模式?
如果只看单一股东所持股份占比以及四环生物的公告,该公司一直是无实际控制人的。据公司2014~2018年间的年报,公司均表示其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但事实不是这样。据证监会调查,自2014年起,陆克平通过王洪明、郁琴芬、赵龙、徐瑞康、张惠丰、陈建国、许稚、陆宇、孙一帆、江苏德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等13个证券账户和2个权益工具,并协同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四位一致行动人买入四环生物股票。截至2018年4月11日,上述共计19个账户合计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9.42%,达成控制公司经营的目的。据四环生物2019半年报,王洪明、郁琴芬、赵龙、徐瑞康、张惠丰、陈建国、许稚均进入公司前十大股东,占7席,合计持股比例仍达34.58%。一般而言,达到33%的持股比例即可达到安全控股的目的,目前陆克平以一致行动人的形式对四环生物的持股占比恰好在这个比例之上。
陆克平是何许人?天眼查信息显示,陆克平持有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4.29%的股份,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又是上市公司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阳光”)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9.49%。江苏阳光是一家位于江阴市的纺织及服装企业。
江苏阳光2019年中报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陆克平,与其控制的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比例31.03%)的包括陆克平之妻郁琴芬和陈丽芬,后者疑似与孙一帆为母子关系。另外,据公司披露的信息显示,上文中参与买入四环生物的陆宇是陆克平之子,王洪明是江苏阳光的前任高管。
因此,陆克平以一致行动人的方式控制四环生物,实际是有迹可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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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起”股东内斗?
而这一切之所以被监管层注意并最终确认,和四环生物另一股东即广州盛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盛景”)有莫大关系。广州盛景是在2011年10月新进入四环生物前10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为3.89%,为彼时的单一第一大股东。广州盛景持有股份中的4000万股是由江苏德源纺织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德源纺织”)协议转让而来,德源纺织现已被查明是陆克平控制的“阳光系”成员之一。
广州盛景进入四环生物后,主导四环生物连续发起两次向广州盛景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一次是在2012年9月25日获得四环生物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但最终因未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上报证监会而终止审查;一次是2013年12月抛出的和前次除定增价格外几乎完全一样的定增方案,但最终也未成行。在这两次之间的2013年9月,四环生物发布澄清公告称,网络上出现一个网址为http://www.kvp8.com的所谓“广州盛景投资有限公司”的官网,里面出现了大量虚假、伪造的资料和信息。先后两次定向增发方案告吹与这个伪造官网间究竟有何联系,尚不得而知。
在两次遇阻之后,广州盛景和一些股东的矛盾开始“台面化”。2016年5月20日,四环生物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林梅女士独立董事职务,增补刘卫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下称“《林梅议案》”)。广州盛景不认同该决议并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独立董事林梅在履职期间,不存在“连续出现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法定情形,未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属于无故对独立董事的免职行为。2017年5月,江阴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广州盛景的全部诉讼请求。广州盛景不服判决再次提出上诉,2017年9月,法院认定《林梅议案》存在决议内容和表达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属于可撤销的瑕疵决议,但四环生物已召开新的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有瑕疵的《林梅议案》不再有撤销的必要。
更戏剧性的是,2017年1月9日,德源纺织与广州盛景分别向四环生物董事会提交了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将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临时提案。德源纺织认为第一大股东广州盛景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广州盛景投资有限公司自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后,在公司经营、公司治理方面毫无建树,相反,通过委派高管等形式实际掌握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控制权,以此为平台,不断侵占公司利益”,并要求公司查明事实,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而广州盛景则要求公司对德源纺织、陆宇、徐瑞康、王洪明等15名股东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启动调查程序。广州盛景认为此15名公司股东与江苏阳光构成一致行动人,理由是部分股东在江苏阳光及关联公司就职,且在多次股东大会表决中意见一致。
广州盛景还直指四环生物与“阳光系”公司交易间存在的猫腻。广州盛景认为,因四环生物董事会个别人员失职,其与德源纺织的关联公司江苏春辉生态农林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四家江苏、江阴当地的苗木公司签订《苗木购销合同》,导致公司没有履约资金,最终两方发生法律纠纷。江阴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四环生物需合计支付苗木款2.91亿元及巨额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66.55万元,保全费2.5万元。如果广州盛景的指控属实,就构成了“阳光系”以一致行动人形式控制四环生物但未披露,以及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嫌疑。
这份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也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深交所要求广州盛景与德源纺织分别补充更多理由以及证明材料。2017年1月17日,两方均提交了相关说明文件。德源纺织的回复内容仅2页,重申了广州盛景通过四环生物控股子公司新疆爱迪损害了公司利益,但并未给出有力证据。广州盛景的回复则多达14页,其中就指出“陆宇与阳光系实际控制人陆克平是父子关系”,“孙一帆与阳光系首要人物之一陈丽芬是母子关系以及孙一帆担任江苏阳生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王洪明是阳光控股集团股东、江苏阳生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阳光系’、孙一帆存在共同利益,并担任‘阳光系’的多家公司高管、法定代表人”,而德源纺织控股股东为江阴金瑞织染有限公司,在2011年是江苏阳光第三大股东,广州盛景同样怀疑德源纺织受阳光集团实际控制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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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两事项等待四环生物解释
如今,广州盛景的质疑已得到部分证实。如四环生物存在为“阳光系”公司违规担保的情况。2011年,根据江苏证监局的核查结果,新疆爱迪为陆克平控制的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蓉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借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但未履行审议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记者梳理发现,四环生物及其子公司与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曾发生数起房产交易。其一是,2014年10月,四环生物控股子公司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阳光集团子公司江苏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新疆爱迪向阳光置业购买阳光敔山湾花园9号至19号的11个商铺,交易总价为5345.56万元。四环生物未按规定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这一关联交易,涉嫌构成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
其二是,2015年2月,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与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出售北京东城区新中街18号院3号楼的三套房屋,总面积575.39平方米,转让价格共计2301.56万元(单价4万元/平方米)。广州盛景认为,这笔交易的定价出现低于同期市场价的情况。记者根据2015年的二则司法拍卖信息了解到,该地段房屋彼时的市场价约为4-6万元/平方米,四环生物以4万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究竟是因为房产地理位置不佳,还是着急出手?
这些疑惑还有待四环生物解释,而四环生物预计也将很快给予解释。9月24日,深交所再次下发问询函要求四环生物说明其与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的对象之间发生的所有交易,并逐笔说明是否已按照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发表于9月28日《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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