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31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表,月缴费金额最低为591.1元、最高为3153.9元。缴费人员可从上下限之间的9个档次中选择一档缴费。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的通知,广西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与2019年保持一致,为2955.1元/月,上限则为15769.5元/月。南宁市的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也据此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0%。这次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最新标准分为9个档次,需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中选择一档缴纳。
其中,最低一档为按缴费基数下限的20%缴费,即2955.1元×20%≈591.1元/月,最高一档为按缴费基数上限的20%缴费,即15769.5元×20%=3153.9元。
该缴费标准表从2020年1月起执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月缴纳。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比例,统一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执行。
南宁市人社局提醒,受疫情影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我区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也确定为315.4元/月,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标准为90元/年。在缴费年度内,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季、半年、年度缴纳,于每季度、半年、年度的第1个月内缴纳。
2020年南宁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由去年的5577.4元/月提高到5889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涉及到“全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时,使用该数值计算。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养老保险计发基数高则养老金高。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号、南宁市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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